电子烟是通过雾化等手段,将尼古丁等变成蒸汽后,让用户吸食的一种产品。根据数据显示,2012-2015年期间,电子烟销售市场发展缓慢,市场保持在1亿美元左右;从2016年开始,电子烟成为日渐风靡全球的烟草产品,市场规模飙升到5.05亿美元,增长速度超300%,预测,2019年中国电子烟市场规模将超8亿美元。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 2019年中国电子烟行业分析报告-市场现状调查与发展战略规划 》
目前,随着各国电子烟市场不断扩大,对于监管及规范的不足却显而易见。目前,各国对于电子烟监管方面略有不同,主要以将电子烟作为消费品监管、将其作为烟草类监管、将其作为 医药 类监管等三方面进行监管。
监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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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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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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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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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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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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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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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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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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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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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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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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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各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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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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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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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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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过程中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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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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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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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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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人群、使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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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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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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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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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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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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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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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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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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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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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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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电子烟作为药品监管,禁止市场自由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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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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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电子烟纳入烟草制品监管,通过FDA审批才能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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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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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电子烟作为烟草制品进行监管,较为宽松,对宣传有较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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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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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电子烟作为消费品或药品进行监管(税率不同),并在宣传包装方面进行一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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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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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含尼古丁电子烟作为消费品监管,将含尼古丁电子烟作为烟草制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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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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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电子烟作为烟草制品进行监管,复合规定可以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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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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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全部电子烟作为烟草制品监管,净值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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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阿拉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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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销售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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