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财政部关于印发《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9〕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配合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开展,规范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会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现予印发。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9年中国碳排放交易行业分析报告-市场供需现状与发展动向研究

        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为配合我国排放权交易的开展,规范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会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现对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重点排放企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会计处理原则

        重点排放企业通过购入方式取得碳排放配额的,应当在购买日将取得的碳排放配额确认为碳排放权资产,并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重点排放企业通过政府免费分配等方式无偿取得碳排放配额的,不作账务处理。

        三、会计科目设置

        重点排放企业应当设置“1489 碳排放权资产”科目,核算通过购入方式取得的碳排放配额。

        四、账务处理

        (一)重点排放企业购入碳排放配额的,按照购买日实际支付或应付的价款(包括交易手续费等相关税费),借记“碳排放权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重点排放企业无偿取得碳排放配额的,不作账务处理。

        (二)重点排放企业使用购入的碳排放配额履约(履行减排义务)的,按照所使用配额的账面余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碳排放权资产”科目。重点排放企业使用无偿取得的碳排放配额履约的,不作账务处理。

        (三)重点排放企业出售碳排放配额,应当根据配额取得来源的不同,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 重点排放企业出售购入的碳排放配额的,按照出售日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扣除交易手续费等相关税费),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按照出售配额的账面余额,贷记“碳排放权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2. 重点排放企业出售无偿取得的碳排放配额的,按照出售日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扣除交易手续费等相关税费),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重点排放企业自愿注销购入的碳排放配额的,按照注销配额的账面余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碳排放权资产”科目。

        重点排放企业自愿注销无偿取得的碳排放配额的,不作账务处理。

        五、财务报表列示和披露

        (一)“碳排放权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

        1. 列示在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的碳排放配额的期末账面价值,列示在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中碳排放配额交易的相关金额。

        2. 与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信息,包括参与减排机制的特征、碳排放战略、节能减排措施等。

        3. 碳排放配额的具体来源,包括配额取得方式、取得年度、用途、结转原因等。

        4. 节能减排或超额排放情况,包括免费分配取得的碳排放配额与同期实际排放量有关数据的对比情况、节能减排或超额排放的原因等。

        5. 碳排放配额变动情况,具体披露格式如下。

        六、附则

        (一)重点排放企业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交易,参照本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碳排放权资产”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二)本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本规定。

资料来源:财政部,观研天下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储能锂电池行业相关政策:提升储能电池本征安全性能

我国及部分省市储能锂电池行业相关政策:提升储能电池本征安全性能

为了进一步推动储能锂电池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9月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关于推进能源装备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突破电池管理系统安全监测、隐患预警和主动防护技术,提升储能电池本征安全性能。

2025年11月18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地热能行业相关政策:推动矿区地热能规模化开发利用

我国及部分省市地热能行业相关政策:推动矿区地热能规模化开发利用

为促进地热能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1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煤矿发展浅层地热能供暖,加大中深层地热井下换热供暖技术推广,推动矿区地热能规模化开发利用。

2025年11月1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相关政策: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我国及部分省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相关政策: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高质量发展等,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10月商务部发布《关于拓展绿色贸易的实施意见》研究完善再生资源进口标准及管理措施。发挥地方再生资源交易中心作用,为企业进口再生铜、铝、钢铁等资源提供便利服务。

2025年11月10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原煤行业相关政策:不断提升煤炭开采装备自主化、成套化、beplay下载软件
化水平

我国及部分省市原煤行业相关政策:不断提升煤炭开采装备自主化、成套化、beplay下载软件 化水平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原煤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原煤行业稳定发展,比如福建省发布的《关于加快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行动方案》、上海市发布的《上海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11月07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锂电池行业相关政策:推动锂电池行业规范管理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我国及部分省市锂电池行业相关政策:推动锂电池行业规范管理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为促进锂电池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9月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关于推进能源装备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建立高安全、高可靠电池储能装备体系,研制长寿命、宽温域、低衰减锂电池、钠电池、固态电池关键装备,构建低成本长时钒基、铁基、有机等液流电池装备体系。

2025年11月06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城市燃气行业相关政策:加快城市燃气等地下管线管网建设改造

我国及部分省市城市燃气行业相关政策:加快城市燃气等地下管线管网建设改造

为了进一步推动城市燃气行业的发展/为了扩大城市燃气行业的应用等/为促进城市燃气行业高质量发展等,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等发布《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加快城市燃气、供水、排水、污水、供热等地下管线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完善建设运维长效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17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