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2017-2022年中国智慧城市建设行业市场发展现状及十三五市场商机分析报告》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设施运行管理水平提高
1.城市暴雨内涝防治工作加强
首先,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出台。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讲话精神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本技术指南,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其次,开展海绵城市试点。2014年年底,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讲话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试点城市应将城市建设成具有吸水、蓄水、净水和释水功能的海绵体,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试点城市年径流总量目标控制率应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要求。
2.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加强
首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管网普查,查清家底,排除隐患。普查范围包括城市范围内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不包括油气管线)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各类综合管廊。普查内容包括基础信息普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各城市及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建立完善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
其次,中央财政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5亿元,省会城市每年4亿元,其他城市每年3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o 3.城镇供水安全保障得到加强
首先,为准确掌握《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执行情况,加快推进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确保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规划目标任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开展了该规划的中期评估和“十三五”规划编制前期调研工作。
其次,为加强防范应对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供水系统污染的薄弱环节,保障居民用水安全,采取了有力的措施,包括开展专项检查,解决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强化风险管理,防范饮水安全突发事故;加强能力建设,提高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等。
4.城镇燃气供应和运行安全管理加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燃气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具体发证部门根据省级地方性法规、省级人民政府规章或决定确定。省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燃气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5.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加快
首先,城市道路网络系统完善加快。各地严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制定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以提升道路网络密度、提高城市道路网络连通性和可达性,为重点安排城市道路建设改造项目。进一步加强城市次干路、支路网、街巷微循环系统等工程建设,打通断头路,科学配置步行道、自行车道及公交专用道等设施,优化居住小区出人口道路设施建设。
其次,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加强。各地认真落实城市道路桥梁的养护管理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旧城改造、新区建设道路桥梁的管养单位,落实养护责任。新(扩、改)建及改造城市道路桥梁的建设单位及时向管养单位移交设施及相关档案材料,确保所有的城市道路桥梁都纳人养护监督体系内,不遗漏一座桥梁。
第三,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和加固改造有序进行。各城市完成城市桥梁的安全检测,形成分析评估报告,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对判定为危桥的,制定加固改造计划和方案,立即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2015年年底前,完成对危桥的加固改造,保证所有桥梁在安全受控下运行。
第四,城市桥梁信息系统建设得以推进。各地结合城市桥梁档案管理、维修养护要求,加快建立完善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并根据桥梁运行期间的各种检测数据等,及时更新城市桥梁档案信息,实现城市桥梁信息数据的动态更新和管理。到2015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将建成桥梁信息管理系统,东部地区将率先建成省级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
6.城市综合交通的政策指导得到强化
首先,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工作得到加强。线网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适度超前、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线网规划。具体工作由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线网规划经批准后,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程序进行。
其次,《城市综合交通调查技术导则》出台。提出各地建立城市综合交通调查和调查数据库更新维护的长效机制。
市区人口SO万(含)以上的城市要抓紧建立或更新城市综合交通调查数据库,市区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此项工作。调查数据库中达到抽样率要求的最新交通调查数据应滚动更新至5年之内。
(二)城镇节能减排大力推进
1.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有序开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和商务部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工作,2015年年底组织对示范城市(区)建设效果进行评估总结。
2.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更加规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人,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人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鼓励各地区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共同参与城镇刹泳与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合理分担风险,实现权益融合,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3.城市绿色交通发展不断推进
首先,继续开展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试点工作。北京市西城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等94个项目被确定为第三批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安徽省被确定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示范省。
其次,2014年9月22日继续在全国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活动主题为“我们的街道,我们的选择”。重点关注交通对城市生活质量的影响,鼓励重新分配和设计街道及公共空间,促进多种交通方式在道路空间分配上的平衡。自2007年首次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以来,承诺参加活动的城市已达154个,无车日活动的影响逐年增强。
4.城市节水工作进一步加强
首先,城市节水工作得到推动。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充分利用城市规划、建设和市政公用管理及其服务平台,城市节水工作得到推动。
其次,5月11日至17日,2014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举行。活动的主题是:全面推进城市节水,点滴铸就生态文明。第三,全国城市将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2015年年底之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
(三)人居生态环境大力改善
1.城市生态园林建设加强
262家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企业分两批得到核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2011年1月前获得命名的183个国家园林城市进行了全面复查;通辽、鄂尔多斯、宁德、高密、沪州、咸阳、灵武、中卫8个城市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对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
2.城镇人居环境建设加强
“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等54个项目获2014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获奖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再接再厉,继续在人居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取得更大成绩。各地以获奖单位为榜样,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突出重点,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改善城乡人居生态环境。
3.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顺利完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继续开展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制度建设、规划管理、建设管理、服务管理和形象宣传等。检查对象包括:抽查近3年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疑似新增建设图斑较多、有待现场核查的部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涉及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及其他随机抽取的部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抽查《关于2013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结果的通报))中责令限期整改的部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对不达标的进行复查。
文章如有错误,欢迎指正。
资料来源:国家年鉴,中国报告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