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工业
2020年我国汽车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法律法规及政策
汽车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其中,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拟订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方针政策,进行中长期规划,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审批行业相关事项;工信部主要负责拟订汽车零部件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政策倒逼企业技术进步 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化程度逐渐提高
电动自行车主要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车的基础上,安装了电机、控制器、蓄电池、转把闸把等操纵部件和显示仪表系统的机电一体化的个人交通工具,一般由电气系统、操纵系统、装饰件部分、车体件部分、随车附件组成。
多项政策支持建设 我国铁路信息化市场发展前景向好
铁路信息化是一项长期的、综合的系统工程,也是现代化的主要标志,其目的主要是将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铁路生产经营的各项活动中,提路运输生产率和竞争力。
多项政策扶持绿色高效发展 目前我国冷藏车进入稳步增长阶段
冷藏车主要是指用来维持冷冻或保鲜的货物温度的封闭式厢式运输车,具有隔热结构的车厢和制冷装置,用于冷藏运输的厢式专用运输汽车,常用于运输冷冻食品、奶制品、蔬菜水果、疫苗药品等,是冷链运输中最重要、最不易控制的环节,可从事中、长途运输及短途配送,按生产厂家、底盘承载能力、车厢型式来分类。
持续出台利好政策 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持续稳步发展
汽车零部件是构成汽车配件加工整体的各单元及服务于汽车配件加工的产品。近年来为推动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持续稳步发展,国家持续出台多项利好政策。例如2013年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支持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与整车生产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发展战略联盟,实现专业化分工和协作化生产。
解禁“风声”不断吹来 各地政策逐渐宽松 我国皮卡行业得到快速发展
皮卡是一种兼具客货两用的汽车车型,具有装载能力、通过性、安全性以及驾驶舒适性,可以广泛满足不同的下游需求,我国的皮卡行业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进入到90年代由于大型城市对卡车存在限行等政策,导致皮卡的消费环境恶化,逐渐沦为了“纯工具车”。
财政部 、工信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附解读)
为推动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科学有序发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以下简称五部门)决定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汽车、摩托车出口秩序,根据《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现将2021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电动汽车换电模式迎风口 国家及地方政策不断加码
换电,即电动车不用充电而是直接通过更换电池来满足续航目标,与充电模式相比,换电模式最大优点就是更加高效和快捷。换电模式作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受到了政策与市场的力捧。2020年5月,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充换电纳入到“新基建”范畴,换电模式迎来了发展新局面。
2020年全国及各省市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回顾:准入门槛降低、补贴延长
为进一步刺激和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恢复与发展,2020年国家及各省市政府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其主要围绕延长补贴政策期限、降低车企准入门槛、充电设施建设、新车购买等方面。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为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引导农村居民出行方式升级,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发布关于2019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予以公告
2019年度中国境内144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2093.00万辆(含新能源乘用车,不含出口乘用车,下同),行业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480千克,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5.56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643.43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510.73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417.33万分,新能源汽车负积分85.53万分。
工信部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附答记者问)
将第四条第三款修改为:“本办法所称传统能源乘用车,是指除新能源乘用车以外的,能够燃用汽油、柴油、气体燃料或者醇醚燃料等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
2020年我国汽车制造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体制、法律法规及政策
工信部以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方式对汽车产品实行管理。《公告》是国家准许车辆生产企业组织生产和销售的依据,也是消费者向国家法定车辆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的依据。只有列入《公告》的车辆生产企业才可以按照《公告》中批准的车型进行生产、销售等活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本)》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引导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健康发展,防止环境污染,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条件。
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
一、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三项电动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主要规定了电动汽车的电气安全和功能安全要求,增加了电池系统热事件报警信号要求,能够第一时间给驾乘人员安全提醒;强化了整车防水、绝缘电阻及监控要求,以降低车辆在正常使用、涉水等情况下的安全风险;优化了绝缘电阻、电容耦合等试验方法,以提高试验检测精度,保障整车高压电安全。
2020年电动乘用车、电动客车、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等主要补贴调整细则及解读
调整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和能耗门槛,整体退坡10%-15%。其中纯电乘用车最低续驶里程门槛由250km提高到300km;2019年补贴电耗门槛在2018年基础上提高10%,2020年改用2021年拟实施的双积分门槛后,又进一步加严约5%;电池电量金额上限退坡约10%;PHEV车型补贴整体退坡15%。
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门发布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轻型汽车(总质量不超过3.5吨)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限值生产过渡期截止时间,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2020年7月1日前生产、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目前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销售和注册登记。未经批准,各地不得提前实施国家确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实施要求的公告
自2020年6月1日起,汽车用制动器衬片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各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认证委托(认证机构、实验室名录及认证实施规则另行公告);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以下简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停止受理相关生产许可证申请,已受理的依法终止行政许可程序。